在“瘦肉精”事件曝光后,我县迅速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监管,狠抓“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防止“瘦肉精”在我县出现。
一是与当前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整治相结合,有重点、有目的、有序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全县肉品质量安全。
二是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大“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瘦肉精”源头的整治。
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瘦肉精”抽检、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监管中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五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这个平台,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加强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一个“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