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及临沂市政府对“肉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临沂局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一是宣传广泛,部署周密。广泛宣传政府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措施、成效,制订“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临沂市出口猪肉加工企业及备案养殖场负责人、质量管理、检测人员专题会议,传达“瘦肉精”专项整治精神和要求,组织各有关企业开展自查。
二是行动迅速,排查全面。目前,临沂市现有出口猪肉屠宰企业4家、出口熟制猪肉制品加工企业1家、出口企业自属备案养殖场7个。临沂局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以上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查,各屠宰企业用于生产出口的生猪均来自企业自属备案养殖场,对拟出栏生猪批批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抽样检测,自检合格后方可提报出口生产计划;出口熟制猪肉制品使用的原料肉均来自出口卫生注册企业,原料生猪均来自该卫生注册企业出口自属备案养殖场;各备案养殖场对购进使用的饲料、兽药、疫苗等关键环节均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具有合格供应商提交的质量保证书。
三是能力过硬、保障有力。临沂局技术中心拥有检测人员29名,其中,博士2人,硕士11人,高级职称3人;配备各类大型仪器设备250余台(套),价值2000余万元;检测项目达427项,能够检测食品中绝大部分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以及非法添加物质如“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自2011年3月15日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以来,临沂局已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140批、149个样品的“瘦肉精”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避免了企业产品因没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被迫在国内超市下架造成的巨大损失,消除了临沂新程金锣集团等大型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危机。
四是机制完善、整治长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按要求对出口屠宰、熟制加工厂及备案养殖场采取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年度审核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加强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成品检测,对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质量保证能力,努力形成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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