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省将重点围绕投入品、饲养、出栏、贩运、屠宰等关键环节,全面实施从养殖到屠宰的全程监管,着力构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在投入品环节,强化生猪、肉牛、肉羊饲料的监测,严厉打击在饲料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在养殖领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张贴一张《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签订一份《不藏匿、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在出栏环节实施批批检验和承诺制度,达到备案规模的养殖场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比例不低于2%。在产地检疫环节由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验“两证”,没有“两证”的不予出栏;对跨省调出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不低于3%的“瘦肉精”抽检。在收购贩运环节实行动物经营者备案管理和在“两证”签字的责任承诺制。在屠宰环节监督屠宰企业查验“两证”并回收保存,实施不低于3%的“瘦肉精”企业自测制度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不低于3%的监督抽检。
为形成监管合力,省农业厅还牵头建立了省直各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瘦肉精”监管协调联动机制。目前,各地各部门正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要求抓好落实。
据统计,截至8月15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1.1万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单位3.1万个(次),规模养殖场19余万个(次),屠宰场点2.7万个(次),畜产品市场3.2万个(次),共抽检“瘦肉精”样品39.9万批次。对确认的 “瘦肉精”阳性样品和通过各类渠道获得的“瘦肉精”违法线索全部进行了核查、溯源、查处和移交。
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将全面实施养殖场自检和承诺制,全面实施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并加大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监测预警作用。同时,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