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建议,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可通过发行农业债、指定贷款额度等办法加强对“三农”经济支持。
刘永好对财新记者表示,当前农民普遍想要发展现代农业,需要贷款支持,但是没有抵押品、没有信誉,用土地、房产、牲畜、庄稼都无法抵押。因此,“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是特别需要支持的群体,最重要的支持是信贷和金融支持,建议国家发行农业债。农业债可由“三农”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等发行,应区别于公司债以及中短期融资票据,门槛要低一些、限制要少一些、容忍度稍微高一些,以支持符合条件的“三农”、合作经济组织和优秀龙头企业的发展。
刘永好还建议,商业银行应该留出一定的贷款额度用于“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并对相应的银行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营业税率,让银行得到优惠,减小风险。
刘永好还表示,国家出台了“新非公36条”,但是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希望能够尽快推出具体实施细则。
在《关于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案中,刘永和表示,约占全社会就业人口10%-20%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包括企业高管),占用了30%-40%的各种资源,上缴了50%-60%的税收,提供了60%-70%的社会产品及服务,解决了新增就业的80%-90%,创造了非常了不起的业绩,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也正在不断成熟和进步。
但是,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仍感到困难很多,不少民营企业主内心深处对未来仍存有顾虑。如果党和国家把“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固定下来,就可以营造更好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发展信心,避免其向国外转移资产、移民,或者其他弊端。 |